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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feb/24/today-north1.htm 首頁 > 北部新聞 2014-2-24 機場噪音防制費 電費、房地稅可核銷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立法院元月廿九日通過民航法與機場園區發展條例部分修 正案,新法對於回饋金授權各公所可保留部分活動經費,其餘全部發放現金;噪音防 制費部分,民眾將可以家中電費、房屋稅、地價稅、健保費等單據核銷領現,不再侷 限於裝設隔音窗、冷氣等。 未來發放給民眾的經費有兩個部分,其一是回饋金,這部分金額為依照各鄉鎮於噪音 區內的人口比例發放到各鄉鎮公所,公所除了留下部分活動經費,其餘為按人頭發放 給噪音區民眾,一、二級噪音區的金額相同。 至於噪音防制費則是按戶發放,三級區家戶可領得一級區的三倍,二級區則是一級區 兩倍,桃園縣在噪音防制區內約有四萬二千戶,其中三級區內並無住戶,二級區占全 部的三分之二、一級區則占三分之一。 先前節餘款今年一併發放 縣府環保局環境稽查科長林立昌表示,此次為第三波發放噪音防制費與回饋金,以一 百年九月廿二日前取得使照建物為準,未來則配合噪音管制區二年認定作業,每二年 發放一次。其中,回饋金部分二年約六億元,噪音防制費則為八億元,扣除作業成本 ,噪音防制費在一級區內可領取六千元、二級區一萬二千元,且今年的作業會連同先 前節餘款一併發放,因此,一級區可領一萬八千元、二級區則是三萬六千元,最慢二 年內完成發放。 回饋金每人可領五千餘元 至於回饋金部分,在扣除公所的活動保留款後,每個人可領取五千餘元,也是在二年 內會完成發放。 林立昌說,以往規定噪音防制費只能購置氣密窗、冷氣,並放寬採購低噪音家電、空 氣清淨機等,但新法同意民眾可持電費、房屋稅、地價稅、健保費等單據核銷,其餘 則以購置設備核銷,較以往進步許多。 環保局長陳世偉表示,由於噪音防制費並非回饋金,是否能全以現金發放,交通部民 航局仍有相當意見,縣府持續向中央爭取全部以現金發放。 -- Ian Wright︰2.3.6.8.11.16.17.19.20.24.27.28.31.35.36.37.39.45.48.50. Justine Shapiro︰1.4.5.9.15.21.23.25.29.30.32.33.38.44.46.47. Megan McCormick︰14.18.43.49. Shilpa Mehta︰12.26.41. Jonathan Atherton︰7.40. Christina Chang︰10.13. Neil Gibson︰34.42. Andrew Daddo︰2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2.234.13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