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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長炭屬於木炭; 而木炭(charcoal)在IATA DGR中係歸類為4.2類的危險物品 除了必須以 UN1361 申告運送,  並且在一般條件下是完全禁止空運的。  若您還未搭乘飛機,為了您自身及同機乘客的安全  請將行李中的備長炭取出,不要攜帶。 若您已經搭機但幸運未被查獲或發生危險,  也請記得不要再有下次了。 ※ 引述《linchilin (chi lin)》之銘言: : 如標題 : 請問搭乘飛機 : 可以將備長炭放在隨身行李裡面嗎? : 大概10根左右,直徑約2公分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2.58.10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viation/M.1413353263.A.838.html
Whelsper: 翻了一下,三個forbidden,真是太神奇了 10/15 15:28
airship: 攸關飛安的事情還是要確認一下比較好。 10/15 18:03
pd3mnd: 所以連托運都不行囉! 10/15 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