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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來說說對這件事(或這本書)的觀感吧 我們得承認這位學弟所言部分問題是實情 如補習熱潮,或者教授出書抽國考稅等.. 但是當書中描寫的「現象」很大部分是出發於「法律系的同學都汲汲營營想鑽國考」 這樣的觀點加以渲染成為媒體注目的焦點的同時,作者文字的力道與諷刺的程度加深 ,同時也把法律系出現在部份人身上的]「現象」賦予了太過偏頗的解釋。 舉例言之:他說共筆制度讓那些不想上課的人也獲得跟上課一樣的收穫,因而認為台 大法律系的學生寧願去聽補習班老師坐國考全盤性的學說整理,也不願在課堂裡聽教 授只交到幾個篇章。 但我想真的親身在本系課堂聽課的人,絕對不會同意看共筆即等同上課一樣效果,講 幾個老師讓大家回憶就夠了:像茂榮師的講授方式,絕對是共筆無法表達的,也許要 聽個幾十分鐘才聽得出老師對一個問題的看法,共筆絕對無法忠實呈現老師細膩的語 氣,有時重複一句話好幾次還加以重組,時而再留下意味深長卻不置可否的問題讓同 學思考,這些共筆記得下來嗎?實證情況顯示,如果只看共筆,有時連肯定或否定都 會記錯;又像是pd老師,遑論老師自承「就是不要讓你們做共筆」,其實那樣天花亂 墜的板書連同學也記不下去。到大四最後才發現,真正能培養思考能力的,毋寧是在 課堂裡聽幾個問題的徹底分析,而非擠到補習班去接受填鴨式的重點整理。 我同意acepon對實例演習的課程的看法,個人上過小堅哥的實例演習課,兩堂課時間 ,並不像該書作者或讀者所想像,可能是把刑法問題類型化作國考衝刺,小堅哥一開 始就說了,希望該課只要二十個學生,單純的就刑總的問題作實例的討論,後來也的 確不再加簽。我記得有一次上課有一題討論肇事逃逸、傷害與遺棄的問題,就歷時兩 堂課還欲罷不能,所謂針對國考開課,這樣的方式恐怕會讓考生有點按耐不住吧! 上面只是實際的就書中部分偏頗的筆觸作一些迴響而已。 真的要說的是,這本書出出來,大家可能沒有想過,也許就像chariot一樣將來每個 台大法律系畢業或正在就讀的人,都會常被問到你們法律系真的都那麼黑暗嗎? 就算你極力去撇清,像我上面一樣聲嘶力竭去證明,也許都會湮沒在丟出問題者的異 樣眼光中。該書無異是給了本來身上背負的眼光已經夠沉重的我們,現在又多了另外 一種被質疑的方法,看看令人同情的陳致中就知道了。 法律無疑已經變成一門顯學了 樹大必然招風 社會大眾對台大法律系學生表現的注目不啻反映出一般人對於所謂高知識分子、未來 社會領導人物更易於想懷疑、想挑戰,想揪出你學識或人格上的破綻的一種心態 prosecutor說的對,幾個重要的財金整合事件已經沒有太多法律人的空間了 等到職場上碰見財金、產業界的共事對象,只要報出你法律系的門派之名,明明你什 麼都沒做,就發現怎麼莫名其妙比別人辛苦,遭受更多的懷疑與敵視。這本書過後, 想必還會有更多形式對法律系的挑戰或反省,作為台大法律系的門徒,該繼續自命不 凡下去,或是要花費更多的努力去平反被冠上「汲營」之名的原罪,就看每一個人的 智慧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1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