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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審案法官江國華:缺乏事證 無法判有罪 【王己由/專訪】  承審蘇建和三死囚再審案的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受命法官江國華,十三日接受記者訪談 時表示,審判過程中,他也曾懷疑蘇建和三人是否真的涉案,但缺乏具體事證佐證,要判 蘇建和三人有罪,實在判不下去,「我不敢說他們沒有做,判他們無罪,只是證據上無罪 」。 廣 告  江國華為趕寫蘇建和三死囚再審案判決書,長期使用電腦,罹患二個多禮拜的乾眼症。 他強調,蘇案再審,他很清楚不但會動搖法界,也撼動整個社會,但一切後果他都願意接 受。  江國華說,一開始准予再審,他就知道法界內部相當不高興,甚至以只重視被告人權, 被害人的可憐誰來關注的論點批評。但被害人和他審理的案件無關,因為,「若不是蘇建 和三人做的,那來的被害人」。  江國華指出,開始再審蘇建和案之後,為避免不必要的困擾,每次開庭後,就不與外界 接觸。審理過程中,最大的感觸是時空環境的不同,「這個案子如果在十幾年前,或許可 能判決有罪確定,並槍決伏法」,但隨著時空環境變化,證據取捨必須嚴謹,他不論辦什 麼案,都是憑自己的想法去辦,一旦證據顯示無罪,「要我判有罪,實在判不下去」。  江國華表示,判決蘇建和三人無罪,實在是因為全案除了三人自白之外,沒有其他事證 可以補強,雖然自白必須是在未受刑求、脅迫等任意性下所做,但仍須和事實相符,蘇建 和三死囚的自白不僅前後互相矛盾,也與共犯王文孝、王文忠的自白衝突,又所供菜刀、 指紋、血衣也都未找到,因此無法依自白論罪。  至於外界質疑有政治力介入說法,江國華一笑置之。他說,為避免麻煩,他很少跟外界 聯絡,而本案雖已宣判,但最近仍在整理全案判決,準備將原本三百多頁的內容,縮減到 一百多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63.29.1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