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ses999 (獨孤求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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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法學英文與出國留學
時間Thu Mar 27 09:37:41 2003
※ 引述《David726 (紅豆鬆餅配提拉米蘇)》之銘言:
: 這摸優 為啥要家教?
引他的一段話:
「然而,我國加入WTO之後,外國律師也可以進入台灣執業
看不懂英文契約,無法處理英文法律文件
怎麼和人家競爭!?」
所以:
看得懂英文契約,可以處理英文法律文件
→可以在網路和人競爭家教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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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ses999:沒辦法,我就是看不慣把英文無限上綱的人 推 210.85.67.231 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