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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天前..在濱海公路上出了車禍 我(目前為22歲.就讀海洋大學.有機車駕照)騎乘機車在向右的車道上準備迴轉至向左車道 中間為雙黃線 另一當事人(為76年次的高中生..無駕照..超速駕駛) 和我在向右車道上撞上..在撞上之前聽到很長的煞車聲 我的左側骨架向內凹陷7~8CM 另一當事人車頭毀掉 我左側胸部有挫傷..另一人則是輕微擦傷(他自己說的傷勢) 當下我馬上通知警察 警察到了之後..他父親也到達 而我在外地唸書.家住苗栗.所以只有朋友陪我 他父親為義交..似乎跟警員有熟識 在現場鑑定時..警察將地上的痕跡說為刮地痕.. 但是每個人看到都認為他應該是煞車痕(應有7~8M) 他父親要我全額賠償給他..加上醫藥費 他那邊的警員也說叫我接受和解 我想請問大家.. 這時我該怎麼辦呢? 若上法庭我是否有利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73.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