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shuin (堅持保留一個秘密給自己)
看板B853011XX
標題求救>"<請問拿不到薪水應該向哪裡求助?
時間Tue Mar 20 14:37:15 2007
我們是門外漢遇到這樣的事情不知道該怎麼辦,
請好心人幫幫忙......
事情是這樣的:
我朋友去前任職於某公司外務,專跑三重地區一個月約二萬元。
做了三個月之後離職。
離職約半年多又於今年二月底回該公司繼續擔任業務,
直到三月中他發現自己不適應該職務(跑淡水太遠),於是再度離職,
雖然服務不滿一個月,但是也應該要給薪水吧?
公司卻以”試用期一個月”為理由,
不發薪水!
但他當初進公司時,沒簽文件,也沒有規定適用期沒薪水啊!
其他員工也說公司本來就沒有所謂試用期無薪水。
請問我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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