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smos ( 淡淡的幸福)》之銘言:
: ※ 引述《cosmos ( 淡淡的幸福)》之銘言:
: : 怎麼怪
: : 也說不出個所以然
: 又想到一個問題
: 如果今天指控者為女性
: 並排除同性戀的問題
: 結果有無不同呢
要探討社會的價值觀嗎?
至少目前主流媒體的報導,把「同性戀」這件事導向
負面的、羞恥的、不正常的、見不得人這個方向。
就算今天費某人真的是同性戀又怎樣?需要對他的性向這般予以非價嗎?
個人對於這點相當不以為然。
其實國外已經有不少演藝界的人能夠公開承認自己異於多數人的性向,
而且也無礙於其在演藝界的發展,只是國內無法接受吧!
不久前小炳公開承認他是同性戀者,不就承受了莫大的壓力嗎?
連帶地連他的哥哥大炳也因常常反串而受質疑......
Anyway,純個人認為,歸類上應該不因指控者是男性或女性而有不同,
指控若是事實,則事件的本質都是「感情糾紛」罷了;
若非事實,就屬於誹謗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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