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ses999.bbs@ptt.csie.ntu.edu.tw (真實是時間的女兒)》之銘言:
: 首先,我們可以體諒這兩位職員這麼忙碌,兼職甚多。
: 然而,似乎仍看不出當有學生在上班時間時找不到人可以啟動印表機的正當理由。
: 畢竟,這並不是強人所難,稍微協調一下就可以避免鬧空城的發生。
: 比如:當男的去修理採買的時候,女的為什麼非得在這個時間送信不可?可以錯開辦吧?
以目前的情形,無法改進。因為分信以及送信的時間,大概會花掉二分之一左右的時間。
而老師們的電腦需求,無時間限定。
: 而且,說揣測也太沈重,一般學生遇上個幾次這種情形,有所抱怨亦屬常情。
所謂的揣測是指:他們在蹺班,他們在過高級公務員生活。
: 申訴,至少讓問題的癥結點浮出檯面,
: 況且得要事先瞭解上述職員兼職情形,難道是申訴不可或缺的先行程序嗎?
: 當然,若一切都歸結到:有權者始可解釋,那麼,好像也不需要解釋了。
用心先問一下,即可理解情形,而理解情形後的申訴,其內容就不會是上一篇的樣子。
所謂的有權者,即是法律人或更正確而言,掌握國家司法權限的人。
這類的人如果連問清楚一下情形的努力都不做的話,當然就不需要解釋了。
縱或說這是解釋,則這類的解釋也僅是自毒。
最後,法律學太好的人,無法理解何謂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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