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ariot (以簡馭繁)》之銘言:
: ※ 引述《kleiber (躬自厚而薄責於人)》之銘言:
: : 我覺得這是不同層次的問題
: : 答案應該是否定的
: : 嚴格言之 是可能的
: : 例如: 在20年前 教授在課堂上宣傳台獨
: : 是違反刑法100條 這是「不守法」
: : (違憲與否當然也是問題,不過,當年是不可能被宣告違憲的)
: : 學術自由是否為加強版的言論自由
: : (EX.痛批御用學者的學說是「邏輯不通的狗屁」,是否該給教授更大限度的言論自由?)
: : 還是「只要外表看起來是有學術研究的成分」,法院就一律不審查?
: 很好很好 大家果然都是念法律的
: 像我都只有在想 如果我是成大學生 這時候我應該怎樣利用媒體
: 在上電視的時候 用最少的台詞達到反擊的最大效果
: 並且該用什麼樣的語氣 手勢 表情 來讓群情激憤
讚唷
毛果然是厲害,其實這才是最厲害的
念法律的只能在嘴上說說,自以為邏輯一貫很爽但其實沒人聽的懂你在講甚麼
就本案而言,老實說
要寫出有罪判決或無罪判決幾乎是同樣簡單的事
其實就看你怎麼想嘍..然後再如何去操作解釋學的運作
君不見
就搜索是否合法而言,王老師的結論跟報紙及台南地檢署的結論是完全相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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