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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ariot (以簡馭繁)》之銘言: : ※ 引述《kleiber (躬自厚而薄責於人)》之銘言: : : 我覺得這是不同層次的問題 : : 答案應該是否定的 : : 嚴格言之 是可能的 : : 例如: 在20年前 教授在課堂上宣傳台獨 : : 是違反刑法100條 這是「不守法」 : : (違憲與否當然也是問題,不過,當年是不可能被宣告違憲的) : : 學術自由是否為加強版的言論自由 : : (EX.痛批御用學者的學說是「邏輯不通的狗屁」,是否該給教授更大限度的言論自由?) : : 還是「只要外表看起來是有學術研究的成分」,法院就一律不審查? : 很好很好 大家果然都是念法律的 : 像我都只有在想 如果我是成大學生 這時候我應該怎樣利用媒體 : 在上電視的時候 用最少的台詞達到反擊的最大效果 : 並且該用什麼樣的語氣 手勢 表情 來讓群情激憤 讚唷 毛果然是厲害,其實這才是最厲害的 念法律的只能在嘴上說說,自以為邏輯一貫很爽但其實沒人聽的懂你在講甚麼 就本案而言,老實說 要寫出有罪判決或無罪判決幾乎是同樣簡單的事 其實就看你怎麼想嘍..然後再如何去操作解釋學的運作 君不見 就搜索是否合法而言,王老師的結論跟報紙及台南地檢署的結論是完全相反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21.c210-58-137.ethome.net.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