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eter (我要認養台灣黑熊)》之銘言:
: ※ 引述《Peter (我要認養台灣黑熊)》之銘言:
: : 在別處看到一篇關於共筆制度的意見,認為共筆是必須存在的,為什麼?
: : 誰叫我們系上的老師大多不會教書,然後又不勤於編改教科書,
: 對了,還有,不編教科書就算了,也不編講義,
: 既使編了講義也有那種編的讓學生看不懂的,這是誰的問題啊?
: 當然是教授啊!怎麼會是學生的問題呢?
: 因為既然就有人能把講義編得很好,上課上的很條理,
: 即使沒有教科書,也有出論文集供閱讀,
: 但另外卻有人作不到,這當然是另外那個人的問題囉!
: 是啦!這都是泛稱全系的教師,誰要對號入座是他的事....
: 我想,敝系是不行的了,這些年來難為您了, pd老師。
: 唉......
對了,我有個疑問,
難道學士後就讀的,就不會發生現在法律系的諸種怪異現象嗎?
還是他們的實務或其它經驗,
能夠讓他們更懂得反省思考,
還是說反而早已限制他們的某些觀念?
: : 就算指定教科書,上課也不跟著教科書的內容教,
: : 雖然嘴巴上講說考試可以寫不同的見解,但實際上卻又是另外一回事......
: : 嗯,原來共筆是用來替代教科書的,所以只要有教科書,天下就太平了?
: : 共筆雖然殘害我們的思考能力,但思而不學則殆,
: : 教科書似乎便能彌補這個缺憾,讓人又思又學......
: : 我該說什麼呢?嗯,我應該尊敬這種言論,不應該只是用哈哈哈的嘲笑帶過去,
: : 畢竟那人竟能有這麼深刻的體認並親身實踐所謂的共筆制度,
: : 好,非 常 好,十 分 的 好,很 好 很 好、很 好 很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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