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863011XX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Peter (我要認養台灣黑熊)》之銘言: : ※ 引述《Peter (我要認養台灣黑熊)》之銘言: : : 在別處看到一篇關於共筆制度的意見,認為共筆是必須存在的,為什麼? : : 誰叫我們系上的老師大多不會教書,然後又不勤於編改教科書, : 對了,還有,不編教科書就算了,也不編講義, : 既使編了講義也有那種編的讓學生看不懂的,這是誰的問題啊? : 當然是教授啊!怎麼會是學生的問題呢? : 因為既然就有人能把講義編得很好,上課上的很條理, : 即使沒有教科書,也有出論文集供閱讀, : 但另外卻有人作不到,這當然是另外那個人的問題囉! : 是啦!這都是泛稱全系的教師,誰要對號入座是他的事.... : 我想,敝系是不行的了,這些年來難為您了, pd老師。 : 唉...... 對了,我有個疑問, 難道學士後就讀的,就不會發生現在法律系的諸種怪異現象嗎? 還是他們的實務或其它經驗, 能夠讓他們更懂得反省思考, 還是說反而早已限制他們的某些觀念? : : 就算指定教科書,上課也不跟著教科書的內容教, : : 雖然嘴巴上講說考試可以寫不同的見解,但實際上卻又是另外一回事...... : : 嗯,原來共筆是用來替代教科書的,所以只要有教科書,天下就太平了? : : 共筆雖然殘害我們的思考能力,但思而不學則殆, : : 教科書似乎便能彌補這個缺憾,讓人又思又學...... : : 我該說什麼呢?嗯,我應該尊敬這種言論,不應該只是用哈哈哈的嘲笑帶過去, : : 畢竟那人竟能有這麼深刻的體認並親身實踐所謂的共筆制度, : : 好,非 常 好,十 分 的 好,很 好 很 好、很 好 很 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28.5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