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eter (阿貓)》之銘言:
: 剛剛在十一點十分時,從社會系門口出發,
: 沿著腳踏車可以走的路線,
: 以不停止的方式步行回到法學院,
: 到法學院時已經是十一點三十五分了,
: 照這樣估算,如果我想要在上午第二節下課(10:00)後,
: 從總區騎腳踏車趕回來法學院上第三節的課(10:20)的話,
第三節的課為什麼已經改成十點二十上了?
: 用飆的應該是不至於遲到吧!
: 改天再用腳踏車騎一次看看好了......
我曾經過過那種三點下課,三點十分法學院上課就定位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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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馬喬即使被三振了,
也是很好看的。
--Ted Willia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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