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B89A011XX 看板]
作者: pigdog (pigdog) 看板: B89A011XX
標題: Re: 今天奉命出征的結果是...
時間: Thu Aug 21 00:52:50 2003
※ 引述《PSBR (我是長恩)》之銘言:
: : 我們認為只有這樣大學部學生才不會在起跑點上輸給九十三學年度即將
: : 入學的科整所學生。他們都是另有專長的人。
: : 按表面雙軌制,但實質是一軌制的理念,這種作法應該是正確的。
: : 只不過輔系好像太弱了點。但是若要求大學部學生生必修雙學位,那法律系勢必
: : 變成實質的五年制,這樣會導致大學入學管道的弱化。這點是很多
: : 老師不願見到的。這是龍頭迷思,我不太贊成,不過我只是少數說。
: 可是,要四年制法律系跟科整所能在同一個起跑點上,這
: 不是很奇怪嗎?在同一個學制下,要四年制大學生不輸給研究
: 生,而在四年的課程規劃動手腳,這實在有點弔詭,制度設計
: 上,四年對六年啊。
設計上科整所的前半段是大學法律系課程。
原先還設計如果不願意繼續念下去,就可以拿法學士。
所以會有對比問題。
再者,科整所不是六年。大學部課程會極度壓縮。
: 不希望法律系學生畫地自限、閉門造車,這個立意是好的
: ,不過,如果是強制輔系的話,壓迫性又嫌太大,學生自主選
: 擇的可能性又被壓縮了,即便培養了第二專長,會不會又太侷
: 限在「第一」和「第二」專長呢?有兩個專長,就會是一個理
: 想的法律人嗎?我覺得在四年制底下強制輔系,弊多於利。
: 看來還是從學制著手比較適當,就像老師文中提到的,「
: 按表面雙軌制,但實質是一軌制的理念」,理念是一軌,可是
: 設計出來的雙軌也不能相差太多啊,不然要嘛倒向一方,要嘛
: 一軌的美意落空。如果強制輔系,可能會嚇走許多,希望能有
: 多一點選擇彈性和徜徉空間的心靈。
兩個專長不一定代表就是理想的法律人,要看另一專長的內容與學習
的態度。
所謂的強制,並不妨礙雙修等。若選了雙修當然可免輔系。
輔系是代替漫無限制的外系選修。
當然外系選修的十七學分好,還是輔系好,這就需要討論了。
: 還有一點想說,就是老師在下面文章有提到一點的,不是
: 每個人都「想」或「能」讀四年制的學系,而在四年制底下,
: 也不是每個人都「想」或「能」延畢(理想或現實的考量,或
: 兩者之間的角力),所以,四年制不改的話,還是給學生多一
: 些的選擇空間吧。雖然,這樣可能只是把應該付出的成本轉嫁
: 而已(時間或對象的轉嫁),但是,如果四年對六年的弔詭都
: 能接受的話,這個問題又算什麼問題呢?
: xxxx
: 我是要升財法三的路人,看到這篇,激發了許多想法,所
: 以一抒胸臆,還請多多包涵 :) 。
若要發表意見,請移至法學86版。資料與意見比較能夠集中。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5.15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66.14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