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gdog (pigdog)》之銘言:
: 我不敢在低年級的班版上表示質疑。
: 表示的話,一定會遭到公憤。
: 不過實在是忍不住。
: 他們一方面被新生座談會所談論的議題
: 激起熱情,表示法的研究應該是有深度的、
: 獨立思考的。
: 不過,另一方面又開始汲汲營營地
: 準備做共筆。
: 真不知,他們的腦袋瓜中到底被塞了什麼東西。
目前大一新生三個組尚未開始做共筆,三組文書討論的結果是:一方面詢問老師們是否
同意學生們做共筆,一方面統計同學們的修課人數,以及對共筆的需求度。我們希望過
修課人數半數以上同學欲做共筆時才做,但目前的問題在於很多人都不清楚自己到底需
不需要共筆,雖然我希望等同學們都上過第一堂課後再仔細考慮,但我想還是會有很多
人沒有明確的答案。
共筆是學長姊傳下來的習慣,要不要做,決定權則在我們自己。但同樣的,無論做還是
不做,我們要自己負責後果。對什麼都不清楚的小大一來說,學長姊過來人的經驗幾乎
就像是聖旨,就算發現有誤,也是等我們實際接觸之後才知道。對於共筆,大多數人也
許會想:共筆會這樣流傳,多少有它的用處,那就先做再說。
當我高中時跟某位學姊提到我想考法律時,學姊建議我看看《千萬別來唸法律》這本書
。我第一次看到共筆這個名詞,第一次發現唸台大法律有很多麻煩事。根據那本書,我
所認識到的共筆,並不是個討喜的東西。如果可以,我並不想要共筆。但是,我必須承
認自己很膽小,對於一個嶄新的學習旅程,我沒有足夠的自信確定自己可以應付得來以
後的每一門課,所以我無法斬釘截鐵很帥氣地說:「不!我不需要共筆!」
共筆是利是弊,在正式進入台大以前,我只是以一個旁觀者的角色看學長姊們和老師們
爭論,雖然並不全然看懂(很多不認識的名詞)。現在,無論我願不願意,我也要開始找
尋我的答案。但在這一學期,只要班上決議要做共筆,身為文書之一的我就必須負起文
書的工作。
以上是個人看法,請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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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