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這個的意思只是要表達我的不爽,
碼的,看看那個應徵條件,根本就是為我量身打造的工作嘛!
結果之前當我還興致勃勃的寫e-mail過去應徵,
卻一點回應都沒有,真是沒禮貌,哼。
※ 引述《Peter (阿貓)》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B853011XX 看板]
: 作者: garfieros (加菲) 看板: B853011XX
: 標題: [公告] 徵求會議紀錄
: 時間: Tue Sep 16 20:18:02 2003
: 婦女新知基金會與台北市晚晴協會徵求會議紀錄一名
: 我們正在進行民間版家事事件法制定的工作
: 邀請親屬法律師參與討論
: 大約每三週開會一次,開會時間是周六上午九點半到十二點
: 紀錄人必須到場
: 記錄形式是對話式逐字紀錄
: 紀錄必須在下次會議前完成並以email傳給婦女新知
: 我們想找的紀錄人是已經修完民事訴訟法的高年級法律系或是法研所同學
: 薪資面議
: 歡迎有性別意識對家事事件的處理有興趣的同學參加我們
: 請來電
: 婦女新知基金會 2502-8715 garfi25@hotmail.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