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ertel (meine Momo)
看板B863011XX
標題Re: [情報] 好利害的司一版主
時間Thu Sep 25 11:48:33 2003
※ 引述《pigdog (pigdogNNN  )》之銘言:
: 好利害。
: 我都沒有想過這一招,看來以後不能隨我亂玩了。
: 用最後的道德論述(版面清除,或謂眼不見為淨),
: 將應該還沒完全沈寂下來的虛擬溝通全部收到精華區。
: 然後片面中止所有的相互交戰。
: 這比浸水桶還利害,服了。
: 這和實際上的「被告獐頭鼠目所言不足採信」論斷又有
: 什麼差別?
老師,這還是有差別的啦。
他們現在關心的話題應該不是僅限於共筆這件事情。
對他們來說,上大一更應該關心的似乎是
哪裡有好吃的辦家聚的店 陽明山烏來貓空怎麼走
哪一個社團最好玩之類等等的話題
對於一些不是司一的人「硬要」(當然,這是就他們的觀點出發)
挑起的話題,當然會被視為「筆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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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間想起我大一的時候
您在法緒的課堂上講的一幅畫面:
騎著腳踏車 載著一位穿著長裙的女生(還要側坐)
迎向灑滿夕陽餘暉的椰林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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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不當初已無用,恨未逢時亦枉然。
如今何妨且徐行,路長怡然尋鈴聲。
~憶~ 200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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