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閒著沒事,
去看了一下由小朋友所弄的法學教育改革的「電子報」,
忽然覺得在下前面的牢騷真是太淺了,
果然學基礎法學的人在法學院裡都應該作為次等公民,
因為我們就算拼了老命唸書都不見得能夠有所回報,
更不用說要去效法外組某些連法律實務工作都不見得有做過,
卻依然敢在講台上擺出一副我可是放棄了外頭可能的高薪而來當教師的嘴臉。
貴系真不愧是貴系,連評價人的標準都要看你到底值不值錢、貴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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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eter 來自: 140.112.214.99 (01/22 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