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為自己的冷漠懺悔,
我一向不關心社會新聞與政治新聞。
這不是藉口。
兩個小時的恐懼,
死亡恐懼,體會過嗎?!
我沒體會過。
兩個小時的落空,
期待落空,經驗過嗎?!
我經驗過,可是不是他們的經驗。
今晚才得知我國政府的荒唐與不可思議,
憤怒地撕裂所有的報紙,
希望我的憤怒可以稍稍慰藉他們憤恨不平的靈魂。
整整兩個小時,
我們英勇的國軍無法挽回他們的生命?!
整整兩個小時,
我們小而能的全民政府渾然不知他們的險境?!
越來越懷疑法律在人類社會中的必要性。
為了體制的安定,訂出了多如牛毛的細則,
說穿了,不過是為了在事件發生時可以多幾條落跑的管道,
然後再引用程序不合乎規定來規避自己該有的擔當。
PS:我指的擔當是指在事發當時應下的判斷與決定。
生命重要還是程序重要?!
人性尊嚴又該如何定義如何解釋?!
糊塗!糊塗!
政客們如此解釋:
「這不能完全責怪空軍,,空軍是按規定作,救難有權責區分。」
「這些救難體制都是前政府留下來的,現在最需要改進的是鄉愿的
文官體制。這不能怪新政府,畢竟他們才上任兩個月。」
「我得知消息時已十一點多,由於最近院長十分勞累,於是我決定
隔天再向院長報告。」
嗯,其實他們的說法也不是全然沒有道理。
我也可以這麼說:
第一種說法:「唉,這不能怪現在的政府啦!這是結構性的問題;
注意,是結構性的問題,因此和人無關,一切怪乎
結構。」。
這是具體性自慰,勃起了,可是沒辦法射精。
第二種說法:「這次的救難疏失,政府有責任要扛下來。可是這只
是個案,新政府只有上任兩個月,對於指令的下達
還不大熟悉。救難機制也沒有問題,只是配備不足
,只有四架飛機,兩架又被挪作官員用機而已。」。
這是抽象性自慰,明明不能勃起,卻又跟別人說自己勃起得很厲害。
上面的說法不知道能不能接受?!
只是第一次覺得自慰這個名詞讓我感到深惡痛絕。
憤怒,
對於社會事件,
我從來沒有感到如此震怒。
白小燕案,對於陳進興我只感到麻木;
中共武嚇台灣,從小習以為常,倒也習慣;
可是要我眼睜睜地看著電視轉播四個孤立無援,
又相信政府一定會派遣救難隊來救援他們的人們活生生地被水沖走;
不論我如何壓抑自己內心的怒火,
還是把手中的蛋糕捏得粉碎,卻依然無法抒解自己內心的怒氣。
有時間在台灣各地說成語,
卻沒有拿出魄力改善政府的結構性問題;
有勇氣承認自己的過錯而接受記大過的處分,
可是卻沒有膽量服膺人性尊嚴的救援信念,下達出動的指令。
慟,
這是一種背叛。
感情上,我無法原諒背叛者。
都是政客。
是否該倡導無政府主義,如Tylor Durton?!
慟,
而雜亂為文,
旋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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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LABLED ME
I WILL LABLE YOU
SO I DUB THEE UNFORGIV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