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若想看看所學如何被踐踏,我建議你上街一趟!
交通於台北街頭,幾乎是時時刻刻處於法所不容許的風險中,
製造這些風險的人除了駕駛人,路人(誰說路人一定是受害者),
還包括台北市政府(瞧路上那些坑坑洞洞),
當然,還有在下!!
我懷疑是不是大部分的市民都在公共危險,強制恐嚇,重傷未遂,甚至殺人未遂!
遲早有一天會自食惡果的,這樣死去實在不值得,
於是我開始懺悔,決定停止超速超車,行快車道,搶黃燈,紅燈右轉,東張西望,
心不在焉,......,啊,我不敢寫下去了,請檢察官別起訴我!
我想至少我還可以哼哼小曲,這樣的風險應該是被容許的.
勿以惡小而為之,何況是攸關生命利益之惡,
只怕是眾人皆醉我獨醒.
難怪有人說:在台灣的馬路上是不可以主張容許信賴的.
不過,以後你可以信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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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界沒有變
只是我又多了解了它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