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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853013XX 看板] 作者: yuping0831 (蔡小萍) 看板: B853013XX 標題: [問題] 請各位專家協助 時間: Thu Oct 9 18:30:26 2008 本文由媒體人范姜提昂撰寫 經當事人施珮君小姐同意轉錄 請各位專家幫忙!! 施珮君七月徒刑 不公不義,亟待救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狀況> (一)施珮君因借貸二百萬被判七個月,將於10月24日發監執行 (二)律師認為法官心證,有所偏頗,將設法延遲執行,尋求救濟。 (三)一個本質為單純債務案件,「判七月,可見即使有罪,亦輕罪, 卻判在緩刑邊緣」讓人不得不質疑有心證上之故意。 (四)近年施明德不顧妻女,視同仇敵,天下盡知。而相對其父之顯 赫,珮君實不堪一擊。 (五)珮君憂鬱症追蹤治療中。入獄,老母與十歲幼女,將陷絕境。 <說明> (一)珮君經營公司概況 從父親公司的人頭,變成完全的經營者: □1997設立後現代廣告公司,原乃施明德構想,因身為立 委不便出面,由珮君掛名並執行公司業務。 □由於公司人員均反對其妻陳嘉君進公司任職,施明德反目, 憤而在提供開辦費及公司一個月薪資後,不再出資。 (二)珮君基本困境:資金吃緊! □因母親被倒債;施明德購屋也以珮君為人頭戶,卻還款不正 常,致珮君信用紀錄不佳,無法取得銀行貸款。 □公司承攬機關之廣告公關等標案,須保證金,執行須代墊 款,珮君只能以民間借貸因應,資金吃緊。 □偏偏在吃緊中,施明德竟瞞著珮君,以珮君需資金為由,向 舅舅取得兩百萬。但事後追究,施明德承認,是支付陽明山 住宅之裝潢費。諸如此類假借名義事件,傳聞而未追究者不 只一件。 (三)本案背景:尋求增資破局 □珮君壓力日漸沉重,設法尋求大資金入股以解困。施明德 於2004年,商得魏耀乾先生允諾,協助珮君。 □魏先生初步找來一位女士,願入股三百萬,但要求每月支予 兩三萬顧問費,施明德得知,要求珮君拒絕。 (四)本案關鍵因素:施明德又反目! □增資破局,魏耀乾先生借予珮君一百萬供周轉,約定簽發半 年支票,到期再換票續延半年。暫解燃眉之急。 □珮君繼續尋求資金,林瑞圖先生表示可以業務合作、共組新 公司或入股等方式,幫助珮君,又遭施明德反對。 □魏耀乾先生半年期到,宣稱支票已轉出,請珮君先兌現再找 來原告蔡小姐先週轉營運資金一百萬。魏耀乾先生並允諾找 來六百萬股東入主公司,珮君轉為執行者不經手財務,只負 責企劃並執行案件。 □不料,因仍陷困局的珮君,亟需收入養家,忙碌工作之餘, 以其曾經構思之熟悉題材,出版小說「月蝕」,卻被施明德 認為,故意惡意影射他而大怒翻臉。 □施明德如此表態,珮君困境雪上加霜。直接、間接,並隨此 表態傳播開來,逐漸加重影響以下事件,終致爆發本案。 (五)本案經過及致命轉折 □魏耀乾對原允諾半年到期可再延半年之支票,表示已使 用出去,要求屆期兌現,但承諾稍後將再貸予珮君一百萬。 □魏耀乾先生介紹原告蔡小姐予珮君,蔡小姐了解公司營 運及獲利率情形之後,在魏耀乾允諾背書下,借予珮君100 萬。珮君則簽發含利息十萬之110萬支票予原告蔡小姐 □珮君為徹底解決資金問題,再找魏耀乾先生設法籌資 六百萬。結果找來的仍是原告蔡小姐。魏蔡交代營運計劃 書須修改,並囑咐應標獲利高的大案。籌資案近似成熟。 □□□不料一兩周後形勢大逆轉 原告蔡小姐突然表示,打算將先前借款之利息支票退還。 □珮君電詢魏耀乾為何如此,魏坦言,因為珮君出小說一事, 惹惱施明德,施明德揚言,誰都不許幫珮君! 並傳來晴天霹靂之決定:原先答應幫忙的事全部取消。 □同時,施明德在媒體公開說,施珮君財務狀況不佳, 重挫公司信譽! □魏耀乾四處傳送施明德旨意,使原本支持珮君,願意延緩 兌現之支票,陸續前來催討,終致2005/10/26開始跳票。 □於請求原告蔡小姐手中支票暫勿提示時,蔡也坦言, 因為魏耀乾先生通知她,施明德生氣了,不許再幫珮君。 <分析> (一)本案原告有二,除蔡小姐外,另有周小姐,因造成跳票的關鍵 在魏耀乾先生及蔡小姐這條線,故以上就此部分敘述。至於兩 位原告指控珮君在過程中涉嫌詐欺部分,有相關法律文書供參 考。而不論其指控為何,由以上事實經過與相關邏輯,當足以 了解,施明德之惱怒,並對親生女兒下狠招,才是跳票事件之 總關鍵。 (二)珮君,原本單純的作家,陰錯陽差,因父親之反反覆覆,喜怒 無常,陷入殘酷困局,並遭受來自人間至親之無情打壓與報 復,情何以堪?! (三)珮君受此打擊,事件當時即出現嚴重憂鬱症狀,至今在追蹤治 療中,家中老母及十歲幼女,也陷入重重陰霾。而施明德身 為父親,判決確定以來,沒有一絲絲直接或間接的親情和起碼 的人道關懷。 <對策與呼籲> 由於律師確認本案之判決,法官心證多所偏頗,絕對有必要尋求司法救濟。 而司法之積習,及面對像施明德這種父親,狠食親女如此,各人權、婦女、 女權團體,實不宜袖手,聽任一個弱女兒、弱外孫女,在狠心親爸爸、 親外公的無情打壓下,再受審判不公不義的折磨,實宜發揮社團之正義輿 論力量,導正司法與壓迫者之偏頗與無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16.1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1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