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AINYBLUE (萬歲2003)》之銘言:
: 您好
: 本文絕非針對您個人的人身攻擊
: 若您覺得不適
: 在下鄭重對您指涉的所謂"妄自臆測"表示歉意
: 在下原本絕無此意
: 但原文結尾卻也早已表示在下對於擅闖貴班班板的十二萬分歉意
: 只是藉您的文章引伸現下的一些奇情怪狀
: 因此對您所指涉的所謂"用語失當"云云
: 只有感到非常遺憾
: 至於您所謂的"不會見諒"(咦?)
: 這...這又是從何說起呢?
: 在下還不需要您的所謂高抬見諒
: 坦白說從您的回文來看
: 您的諸多才情
: 八九不離十已經可以見微知著不言可喻了吧(爆)
: 還是要寄存證信函給在下?(在下有信心100%不會成立)
: 若您不怕濫行興訟反陷誣告
: 在下與在下的律師友人在此恭候大駕
: 在下所言未虛
: 亦謹守言論尺度
: 自然愈辦愈明
: 祝 安好
不用了,這樣就夠了。
知道擅闖他人班版不太妥當,就不要做了。
為何還要做明知不妥的事情?
還有,存證信函以下那三行可以刪去,
非常無意義的挑釁,只會讓人更不爽而已。
是想給人下馬威嗎?
文中說「為文多所得罪望乞見諒」,
我的確覺得被得罪了,沒聽到道歉前不想見諒,
這應該很容易理解吧。
到此為止吧。
親愛的版主,我現在奇蒙子很不爽,
這些文章放上幾天,就砍了吧~
跟學弟/妹本文有關的留下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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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eanutbutter 來自: 61.66.90.180 (02/03 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