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863051XX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同性戀拒服役─沒有享受國民的權利,當然不必盡國民的義務 ◎何春蕤 報端披露同性戀出具公立醫院精神科醫師證明,並經複檢證實後得免服兵役,這 一消息引起許多人的關切。 不管是以「性別認同困難」或「性心理變態」的醫師證明申請免役,同性戀者面 對的是一個冗長繁複而且可能遭受嘲弄羞辱的檢驗過程(竟然有醫師建議用檢查 肛門──對付毒販和走私者的手段──做為指標之一),有時同性戀者還被迫在 此過程中誇大醜化自我的心理及行為,以符合精神科醫師可能先入為主的刻板期 待。即使通過公立醫院精神科的嚴格鑑定過程,同性戀者還得迎接軍方醫師的再 度而且更嚴厲(也就是更羞辱)的檢定。 如果有役男還願意付出這種毫無尊嚴的代價,願意此後背負我們這個社會加在同 性戀者身上的羞辱與歧視,那麼,我們真的需要重新思考,是什麼樣非人的兵役 制度,竟能迫使人們情願付上這種社會代價也不願入伍! 維護兵役制度的公平性的人或許會說,同性戀以其性偏好而免服兵役是一種要不 得的特權。可是,如果服兵役是國民應盡的義務,那麼,同性戀者抗拒服役並非 特權問題,而是民權問題,也是人權問題。 同性戀者──因其性偏好及性別認同──在我們這個異性戀主導的社會中從未實 現其民權與人權。他們如果忠於自我,呈現他們的好惡,便要冒著失去工作、失 去教育、失去尊嚴、失去親情等等後果。他們躊躇不前,徘徊暗夜,正是因為他 們唯恐失去這些被異性戀者視為基本民權人權的當然內容。 如果同性戀者(以及其他邊緣人)以其真正的自我無法享受國民的權利,那麼, 同性戀者以其真正的自我當然也不必盡什麼國民的義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30.14.134
LucLee:那異性戀女子應該服兵役 推 211.21.108.21 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