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ayemimi (心裡美賽鴨兒梨)》之銘言:
: 在高雄這段期間只買了2次書 但是2次都買了不少
昨天下午無聊去法學院圖書部逛逛,
結果就花了一千多塊買了七本書,
除了那本時報出的《貓語錄》(特價99元)我一買回來就看完了之外,
其他書我也不知道要到民國幾年才會看完!呵呵~
還有一本我不屑買的書,我就當場把它翻過一遍,
就是之前我提過的那本千萬別來念法律,
作者果然沒有讓我失望,內容真的很爛,
無論是他的論述內容或引證方法。
首先說說內容好了,
作者在別的地方說,他只是想把法律界的一些不合理的現象批露出來,
如果這本書真如他所說的,就只是以極端外在觀點去作事實的描述,
那麼,也許我還會考慮把這本書買下來,
因為他的確記錄了一些敝系學生茶餘飯後在談論的系上小八卦,
那麼,我把它當作是一種大學回憶來收藏到也不錯,
說不定,有機會的話,我會想建議敝系 王泰升老師將之收為院史附錄。
不過,可惜的是,作者表面上講的是純粹的觀察與紀錄,
但實際上卻已經是外在觀點的運作,
甚至我可以很不客氣的說,他根本已經就是內在觀點了,
因為他所呈現的跟他書中所批評的,其實如出一轍,這我等會再提。
好吧!就算是以外在觀點在作現象的描述與理解,這也很正常呀!
但問題就出自於他對現象的理解(understanding)內容與過程,
作者聲稱國考制度使得「所有」法律人的人格扭曲,封閉,
使得「整個」法律學界死氣沈沈,毫無創見的生成。
換言之,作者直接以國家考試制度作為他對那些現象的理解,
於是作者在全書中,一下子是擺出壹週刊的嘴臉,
聲稱披露了台灣地區文組第一志願的台大法律系的內部秘辛,
不然,就是扮起批判者的身份,口口聲聲對於國考制度大加撻伐,
我必須說,這其實是很厲害的手法,至少在媒體訴求上,
因為,一方面他所講的這些「現象」或「秘辛」大多是存在的,
再方面,國考制度的確也存在著問題,
加上他的身份又是台大法律系的畢業生,
於是非法律人對於他所說這些事情便感到興趣,
就壹週刊的嘴臉部分,
外人自然會質問我們這些所謂的法律人,尤其是台大的法律人,
到底他說的是是不是「真的」?
對此,我們這些台大法律人便落的兩面不是人的現象,
舉個例子來說,這就好像金庸小說中,
譬如楊過在武林大會中與全真教門徒在郭靖前的對質,
更經典的例子,莫過於韋小寶那三句真一句假的說話技巧,
畢竟,大眾要聽的是那一個字:『真』或『假』,
而不會要聽你在說承認真實後的「但是那是因為.....」
大家只會以為我們再找理由辯解,於是心中更是確定了所有事情都是真的。
另外,當他成為批判者的角色時,
對於全國千千萬萬在考場失利的法律人,
每個人莫不看的義憤填膺,拍手叫爽。
因此這本書造成了轟動,就算沒有暢銷(因為只印了一千本),
至少作者也成了英雄,因此他便大剌剌的在記者面前說,
「我想因為這本書,以後我可能在法律界混不下去了!」
好一個悲劇英雄的形象,真是不賴。
可是這又如何?除了對作者個人而言,這一切又有什麼意義?
這樣的書真的能造成反省?真的能有所改變他所謂的怪現象嗎?
很遺憾,個人以為在這個部分是作不到的。
畢竟,幹譙的話人人都會講,
幹譙的情緒人人都會有,而單純只是用一些幹譙的話去引出別人幹譙的情緒,
在對於問題的思考與問題真正的解決上,一點意義都沒有,
一方面作者在書中並沒有真正的對這些問題做過思考,
另外一方面,讀者的焦點一直是在於八卦的求證與幹譙情緒的發現上,
因此,就法學教育、司法改革等等的議題,
跟這本書一點關係都沒有,因為與書相關連的人(作者、讀者)當中,
根本沒有人對此有問題意識,或者是問題思考。
總言之,之所以讓我對於這本書的評值頗低,
一方面在於它並不存在著作者所聲稱的建設性,
另一方面,則是在於作者在書中所採的「研究方法」,
甚至是「舉證」部分。
這麼說吧!其實我一直很想為這本書找出一個價值所在,
因此,姑且讓我善意的假設作者著書的用意在於前述的問題探討吧!
那麼,我是這樣理解的,當作者對現象做出描述後,
他打算進一步去討論這個問題,因此,他提出一個假設是:
「因為國考制度的缺失,導致這些現象的產生。」
然後呢?結果就沒了!沒有任何方法去論證這個假設是正確的,
而因為作者表示了他很不屑「法律學界」只講文獻整理的態度,
因此他的論證便可以很酷的只憑「我認為」。
(還一定要是『我』喔!不能是拙見、或學生以為!因為這也是他批評的點)
嗯!如果我所適用的經驗法則沒有錯誤,我想任何一個人文社會學科,
即便是任何一個大師,當他在提出他的創見時,好像也都不會是這樣子
光憑一句「我認為」,而且沒有交代他的思考過程而在進行論證的。
講難聽一點,這樣的「我認為」,比起宗教信仰的那種要你「相信」還不如,
至少,宗教還會在有神(不管有幾個)的前提之下,去論證它的信仰,
以作為勸說你相信的基礎,而這本書這樣的「我認為」,卻是什麼都沒有!
另外一方面,在書中對於一些事情的舉證與說明上,也很有問題,
我舉兩個讓我印象很深刻的段落來說。
一個是作者為了要描述法律學界在文獻參考上的走火入魔,
因此他與其他社會科學領域作了比較,舉出了兩個百分比數字,
分別是法律學領域的論文與其他社會科學領域的論文,
其文獻整理部分佔通篇文章的比例數字。
嗯,看起來是蠻科學的一種比較,但往後一看,這兩個數字怎麼來的?
不是作者親自針對這些論文做過實證上的統計與比較,
而是聽聞某個法律系老師在課堂上隨口說出的「印象數字」。
而且,對於這兩個數字,作者給我的感覺是,他似乎就天真以為那些所謂的
其他社會科學領域對於文獻探討、文獻整理的功夫是不重視的,
用諷刺一點的話來講,作者已經是個研究生了,他難道沒上過類似的課?
另外一個例子,則是作者指出台大法學院與總區間因為地理空間上的區隔,
於是造成了當中學生的封閉性。對此,作者的說明包括了說法學院地方小,
比隔壁的台北商專、成功高中、甚至是開南商工都還小,卻要擠下法律、
政治、經濟三系的學生,就法律系學生來講,整天只能看到的就是這些人而已,
另外,法學院跟總區的交通只能靠一個小時一班的交通車來聯繫,
在這些狀況下,也造成法律系學生的封閉與侷限。
對於這些描述,要不是我就住在這裡,如果說今天是對一個沒有來過台北的人,
或是沒有來過台大總區與法學院的人而言,從這些描述上,
他們可能會以為台大法學院地處偏遠、交通不便,
可能是位於山上或郊外,附近都是森林或是農田什麼的......
對此,我真的覺得很好笑,作者所謂的交通車是指學校校車,
一小時才一班是正常不過的事,除此之外,也許作者是習慣騎機車的人,
所以作者忘了台北市可是擁有全台灣最便捷的大眾運輸系統,
而台大校區與台大法學院更是分別地處台北市的公館鬧區
與中央的行政中心(我們習慣稱之為博愛特區),
台北火車站離法學院還不遠呢!這樣的地理環境還會因為有交通不便,
而導致法律系學生沒機會與其他院系的學生接觸?
喔!楊先生,您還真會說冷笑話啊!
又即便法學院跟醫學院因為要蓋新大樓的事有些衝突,
但至少就地理環境上,台大醫學院還在法學院的附近,
要去修醫學院的課(通常是通識)也非常方便。
而在這兩個例子之外,作者非常習慣做出的一個二元劃分在於,
我(作者本人)與你們(其他法律人),在作者的論述中,
後者是不再細部地具有個別差異,最明顯的地方,
在於當作者在對法律人作描述時,「所有」、「都」這樣的副詞滿滿皆是,
更別說光以台大法律系在代稱所有法律系了。
換言之,就是我們在講的「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啦!
就作者所稱的封閉性,或封閉性格而言,我會覺得,就學科而言,
任何個學科如果不具有相當程度的封閉性,那就不會是一門學科了。
就人而言,任何的環境永遠困不住任何的人,只有人自己的心才會囚禁自己,
但如果一個人的心已經封閉了,那麼即便他所處的環境有多開放,
他還是封閉的。我不否認國考封閉了很多法律系學生的心,
讓他們汲汲地為考試而奮鬥,但慶幸的是,在我自己的身邊,
也存在有很多那些所謂的一進大學就念法律系的同學或學弟妹,
即便他們也遭遇著國考的壓力,但他們的心未曾因此封閉,
他們一方面顧著國考的科目,但另一方面還積極的選修外系的課程,
甚至辛苦的修讀雙主修、輔系亦所在多人,關於這些,
我不知道作者是因為太過封閉自己而沒有看不到,
或是作者不願意去相信有這樣的一些人,早就把他們劃出法律人的定義之外,
無論如何,這本書所描述的,與他的書寫論證方式,在在都讓我感到,
其實作者自己,也如同他所要批評的法律人一般,都一樣是封閉的。
在沒有看過書之前,從一些報導當中,
我對這本書的出現感到憤怒,因為這又是一本運用媒體得當的廢書,
但在讀過之後,我卻深深覺得作者是一個可憐的人,
我認為,法律界不會容不下他,是他自己容不下法律界,
而若當他一日不能放開那封閉的心胸,
我想,沒有任何一個領域是他可以混的下去的,
這不是因為所有的人背離他,而是他容不下任何人。
ps.這本書被放在圖書部內側書架的最下層,那一層的書通常是沒什麼人
會去翻看的,因此老闆在空間不足的情況下,便把所有的補習班考試
用書全堆在那層書架前面,也就是說,這樣一本號稱批判國考、批評
補習班教育的書,竟然會被補習班的考試用書給擋住,我要拿還拿不
太出來咧!真諷刺。不過我想若讓作者知道這件事,他應該會沾沾自
喜地引以為他書中的憑證,呵呵~
※ 編輯: Peter 來自: 140.112.211.28 (08/24 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