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後來再仔細一點看他的推論,
也不能說是怪啦!人家寫得還算很規矩呢!
我想,之所以會讓我對這個民調產生質疑的,
與其說是在他對於數據的解釋上,
倒不如說是對這種民調在其意義上的質疑。
什麼質疑呢?在收到這封電子報,還沒仔細看內容時,
我首先的質疑在於,這樣的民調已經不是第一次作了,
如果每年都持續的作同樣內容的調查,那麼到底有什麼意義?
像這類型的題目,可以想像的是人民觀點的轉變不會是短時間的,
那麼,可預期的是在這幾年內,關於人民對司法或司改的看法,
絕對都還會是負面的,那麼你每年去複製這些結果,
每年去提醒大家說,台灣的司法還是不行、台灣的司改還是不行,
對於資訊來源不足的大眾,其實只是在加深他的刻板印象,
那麼,可以想見的是,若資訊未能普及,
這種調查永遠都會是負面的,那還有什麼意義呢?
如果照我這種說法,可以再質問的是,資訊真的沒有普及嗎?
讓我們先看到他的結論,其中有一點我覺得很有意思,
他提到說,有接觸過法院的人(包括廣義的法律人與非法律人),
比較知道司改在作什麼,對於司法運作的印象比較好,
而沒有接觸過法院的人,對於司法運作仍然抱持很差的印象。
這代表什麼呢?我的解讀是代表著資訊的未普及。
要進一步澄清的是,我這裡所謂的資訊未普及,
著重點會在於人民對於法的認識的層面,而不僅只於一般理解的資訊。
何謂一般理解的資訊?具體一點來說,我會認為,在現代台灣社會中,
沒有資訊不足這回事,只有資訊過多這回事,
(當然你也可以說,過多的資訊跟沒有資訊是一樣的)
因此,我的基本假設是,
從各種報章媒體與公、私部門所傳達出的資訊,
對於一個沒有學過法律的人來講,
絕對足夠協助他去建構一幅貼近現代司法與現今司改現狀的容貌,
因此,就人們對司法及司改的看法因其曾否使用過法院而有所差異一點,
我較不傾向於用「宣導不力」來解釋之。
畢竟,若一個人對於法律的認識還停留在傳統中國法的包青天式幻想時,
還停留在過去蔣氏國民黨極權政權時的司法狀況時,
在沒有重新接觸法院之前,你跟他講再多的現況,他通常還是不太相信的。
那麼,如果我們沒有從根本的去點出這一點,
這樣重複「複製貼上」動作的調查又有何意義?
你又怎麼能說,人民對司法的不信任就是因為台灣的司法真的有問題?
從上所述,可以想見我會更有興趣看到的,
是更進一步的單以有使用過法院者、或未使用過法院者,
所統計出來的各題數據,不過這個似乎在這裡是看不到的,
僅僅以文字敘述點出有這樣的差異。
甚而,我會想建議他們以此作為假設,進一步再去作調查,
我想,這總比每年作著相同型態的民調,然後得出可以預計的答案,
進而去高聲疾呼要司改、要司改來的有意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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