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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後來再仔細一點看他的推論, 也不能說是怪啦!人家寫得還算很規矩呢! 我想,之所以會讓我對這個民調產生質疑的, 與其說是在他對於數據的解釋上, 倒不如說是對這種民調在其意義上的質疑。 什麼質疑呢?在收到這封電子報,還沒仔細看內容時, 我首先的質疑在於,這樣的民調已經不是第一次作了, 如果每年都持續的作同樣內容的調查,那麼到底有什麼意義? 像這類型的題目,可以想像的是人民觀點的轉變不會是短時間的, 那麼,可預期的是在這幾年內,關於人民對司法或司改的看法, 絕對都還會是負面的,那麼你每年去複製這些結果, 每年去提醒大家說,台灣的司法還是不行、台灣的司改還是不行, 對於資訊來源不足的大眾,其實只是在加深他的刻板印象, 那麼,可以想見的是,若資訊未能普及, 這種調查永遠都會是負面的,那還有什麼意義呢? 如果照我這種說法,可以再質問的是,資訊真的沒有普及嗎? 讓我們先看到他的結論,其中有一點我覺得很有意思, 他提到說,有接觸過法院的人(包括廣義的法律人與非法律人), 比較知道司改在作什麼,對於司法運作的印象比較好, 而沒有接觸過法院的人,對於司法運作仍然抱持很差的印象。 這代表什麼呢?我的解讀是代表著資訊的未普及。 要進一步澄清的是,我這裡所謂的資訊未普及, 著重點會在於人民對於法的認識的層面,而不僅只於一般理解的資訊。 何謂一般理解的資訊?具體一點來說,我會認為,在現代台灣社會中, 沒有資訊不足這回事,只有資訊過多這回事, (當然你也可以說,過多的資訊跟沒有資訊是一樣的) 因此,我的基本假設是, 從各種報章媒體與公、私部門所傳達出的資訊, 對於一個沒有學過法律的人來講, 絕對足夠協助他去建構一幅貼近現代司法與現今司改現狀的容貌, 因此,就人們對司法及司改的看法因其曾否使用過法院而有所差異一點, 我較不傾向於用「宣導不力」來解釋之。 畢竟,若一個人對於法律的認識還停留在傳統中國法的包青天式幻想時, 還停留在過去蔣氏國民黨極權政權時的司法狀況時, 在沒有重新接觸法院之前,你跟他講再多的現況,他通常還是不太相信的。 那麼,如果我們沒有從根本的去點出這一點, 這樣重複「複製貼上」動作的調查又有何意義? 你又怎麼能說,人民對司法的不信任就是因為台灣的司法真的有問題? 從上所述,可以想見我會更有興趣看到的, 是更進一步的單以有使用過法院者、或未使用過法院者, 所統計出來的各題數據,不過這個似乎在這裡是看不到的, 僅僅以文字敘述點出有這樣的差異。 甚而,我會想建議他們以此作為假設,進一步再去作調查, 我想,這總比每年作著相同型態的民調,然後得出可以預計的答案, 進而去高聲疾呼要司改、要司改來的有意義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4.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