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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經歷了一些事,讓我感到很灰心, 終究台灣的女權運動只會被視為是一種次文化的流行嗎? 或者,當我們說性別即政治的同時, 性別就真的就被神奇的台灣人給政治化看待了? 亦即,我們失去了論述的可能性, 因為評價的標準只會在於論述之外的簡單標籤, 唉~~ 給大家一個由衷的建議吧! 如果有人正在參與任何修法,或是在探討什麼政策議題時, 絕對不要相信法律可以改變你所想要改變的事情的本質, 法律的存在永遠是一種壓迫, 除非妳∕你的訴求正是要去壓迫些什麼, 否則若只是招致失望就還好, 若是本來想要反壓迫卻招致更大的壓迫, 那就糟糕了。 記住, 有一個「正義」的想像(夢想∕理想)絕對是一件好事, 但千萬別肖想在法律中得到它, 另外,在目前的台灣法界(包括學界及實務界)中只有男性,沒有女性, 要小心那些偽女性(包括有陰莖跟沒有陰莖的), 比起那些單純的看不到自己性別的笨蛋男性而言, 邪惡的他們總是透過他們在法界的位置去惡意扭曲女性主義, 而令我沮喪的是,我看不到消滅或改變現狀的可能性, 唉唉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