倩: 萬歲!我要十八了!
甲: 妳要如何慶祝?
倩: 把十七歲不能做的事都完成
乙: 那要很久喔!
倩: 不會呀!等我完成之後剛好可以慶祝十九歲
ꐠꘊ 我的志向:
1.升格為機車族(有誰能當老師?)
2.去PUB瘋一夜
3.看n 場限制級電影
4.去7-11買煙酒(是給老爸的)
5.取消宵禁( 媽咪拜託)
6.@#$%*.........
其實完成它們一點也不難!
ꘊ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