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倩: 萬歲!我要十八了! 甲: 妳要如何慶祝? 倩: 把十七歲不能做的事都完成 乙: 那要很久喔! 倩: 不會呀!等我完成之後剛好可以慶祝十九歲 ꐠꘊ 我的志向: 1.升格為機車族(有誰能當老師?) 2.去PUB瘋一夜 3.看n 場限制級電影 4.去7-11買煙酒(是給老爸的) 5.取消宵禁( 媽咪拜託) 6.@#$%*......... 其實完成它們一點也不難! ꘊ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