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五行政法讀書小組的時間地點仍與上週同,晚間六點到
九點前,在第二會議室(行政大樓二樓右邊走到底,可以
從靠近事務組的側邊的小門進去)
四月二十一日題目
本次主題:行政裁量的合法性與行政處分之辨識
一、 高雄市環保局清潔稽查人員,某日發現市民甲於該是路旁隨地拋棄紙屑,妨害環境衛生,乃以高雄市政府通令:「市民亂丟垃圾,不問情節輕重,一律處以法定最高額罰鍰」為由,裁處假新台幣四千五百元之罰鍰。甲不服,循序提起訴願、在訴願,地遭決定駁回,遂提起行政訴訟。試問:該行政處分是否違法?
廢棄物清理法第 12 條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左列行為:
一 隨地吐痰、檳榔汁、檳榔渣,拋棄紙屑、煙蒂、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
第 23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四百元以上一千五百元以下罰鍰。經通知限期改善,而仍未遵行者,按日連續處罰:
三 違反第十二條各款規定者
二、 英國發生「狂牛症」事件,以發國內民眾恐慌。行政院衛生署為防止狂牛症病原菌傳入台灣,爆發疫情,乃會同經濟部發佈公告,全面禁止英國牛肉罐頭、火腿、香腸、嬰兒食品等牛肉製品輸入,直至英國控制疫情為止。某專營英國進口食品公司認為,狂牛症經由肉類製品傳染的可能性極低,衛生署之禁令似逾必要限度,有違法之嫌,試問甲公司之主張是否有理由。
(本題由我來回答,如果有同學要認領,也十分歡迎)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 11 條 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調配、加工、販賣、貯存、輸入、輸出、贈與或公開陳列:四 染有病原菌者。
第 30 條 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包裝或食品用洗潔劑,經依第二十五條規定抽樣檢驗者,由當地主管機關依檢驗結果為左列之處分:
一 有第十一條所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予沒入銷燬。
二 不符合衛生或不符合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二條所為之規定者,應予沒入錯燬。
第 31 條 經許可製造或輸入、輸出之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包裝或食品用洗潔劑,發現有前條第一項第一或第二款情事,除依前條規定處理外,中央主管機關得隨時會同經濟部公告禁止其製造或輸入、輸出。
三、 請辨別下列案例中行政機關所為的「各」行政行為是否屬於行政處分?
(一) 某甲以鄰居習慣深夜高歌,擾人清夢,但某甲屢次反映,鄰居依然故我。故於某夜鄰居高歌時,某甲即電請轄區派出所,請求其取締、制止鄰居的行為。值班警員接到電話後,不耐煩的表示,「作鄰居本來就是有緣,忍耐一下就好了,警察很忙,沒事不要來煩」,當場就掛某甲電話。
(二) 某乙騎乘機車在十字路口紅燈右轉,被埋伏在一旁的警員當場查獲,並即刻開立一張紅單,該紅單的抬頭是「交通違規處理通知書」,載明所違反的交通法規、時間地點,並記載應於十日內自動到案說明或自行至金融機構繳交罰款,且對該通知書不得訴願。
(三) 行政院衛生署發佈通知,由於自外國進口的花生,經檢驗部分發現含有過量的黃麴毒素,呼籲消費者購買花生製品時,應「格外注意」。經過衛生署的呼籲後,市場發生恐慌,花生油、牛奶花生價格一落千丈,消費者甚至吃豆花時,皆只敢加綠豆或珍珠粉圓而已,業者損失慘重。
(四) 某丙為以打獵山產為生的原住民,行政院環保署於民國X年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公告果子狸為保育類動物,不得獵捕、養殖或販賣。某丙於民國X+1年時,在山區補得一隻果子狸,並以三千元代價賣給經營私人動物園的某丁。後經人檢舉,環保署將某丙與某丁各處以二萬元罰鍰,並於沒收該隻果子狸後,送台北市立木柵動物園保管。
(本題由兩位同學報告,第一位同學報告前兩題,後一位同學報告後兩題,解答時要注意,該題目中的行政行為有幾個,尤其是第四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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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 bist im Ausland:
Wenn Du bei mir bleiben wirst,
koennen wir alle Traueme zusammen haben.
妳在他鄉:
願與妳分享所有的夢,
只要妳能陪在我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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