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備已久,耗資數萬元,排練數十小時的法律系音樂會即將在下週五登場。
這中間雖歷經一些波折(由財法音樂會轉變為法律系音樂會)
但在主辦人與院方的協調折衝之下,問題很快的獲得了解決。
不過,大家也知道,一個活動能否成功,其經費的充足實係必要條件。
而本次音樂會的經費,雖然在諸多熱心的同學與學弟妹協助下,向校外募得了
一些贊助,而院方也給予部分補助(非全額),但整體而言,經費仍嫌不足。
所謂不能「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所以,音樂會召集人(永菁)提案建議「鑑於音樂會表演,總體而言,是以
財一學弟妹與班上同學為主,希望能由班費撥款5000元贊助。」
個人雖贊同此議,然此事攸關大家之權益,故擬訂於
下星期四4/27中午12.00在法7教室開班會,
ꄊ 交由各位同學表決,請大家盡量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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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雖然翹了朱伯伯的物權讀德文
德文說不定還是「今天悲慘,明天悲慘,未來也很悲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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