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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873011XX 看板] 作者: macanna (像火又像冰) 看板: B873011XX 標題: 週五行政法讀書小組題目 時間: Mon May 15 00:41:59 2000 五月十九日週五行政法讀書小組題目 本次讀書小組回復在五月十九日週五晚上六點半,在行政大樓第二會議室舉行。 以許老師考古題為主,請有興趣參加的同學帶參考書籍與上課筆記(共筆亦可) ,前來參加。 一、裁量 張貼或噴漆廣告污染定著物,根據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三暨十二條規定,處四百元 以上一千五百元以下罰鍰。假設某乙在電線桿上張貼古屋招租廣告被查獲。試問 主管機關下列處置是否合法: (一) 單純以某乙違法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為由,處一千五百元。 (二) 為增加國庫收入,以支援國家建設,而通令一律罰最高額。 (三) 為施鐵腕整頓市容,在一定期間一律罰最高額。 (四) 以某乙在學校教授環境法,知法犯法為由,而發取最高額一千五百元。 二、公務員特別權力關係 市長命戶政人員於週休二日的星期六上午仍應輪值加班,服務民眾,公務員某甲 不服此輪值加班命令,可否提請行政救濟?公務員某乙雖啣命加班,事後機關竟 因未編列預算而拒絕支付其加班費,某乙就此可否提起行政救濟? 三、申論題 行政法法源位階理論所稱之「效力優先原則」與「適用優先原則」,以及行政實務 常見之「行政委託」(或委託私人行使公權力)與「行政助手」其意義分別為何, 試舉例詳述之。 四、授益行政處分之撤銷、廢止與信賴保護 學生小黃家境清寒,來具社政主管機關所發清寒證明,向教育局申請學雜費補助。 教育局認為符合法定要件,遂依法准予補助。二個月後,小黃意外在在其家中破損 的牆垣裡發見祖先所遺留、價值連城的龍銀(假設小黃已依民法八零八條,取得 埋藏物之所有權)。教育局獲悉後,乃逕行撤銷准予補助學雜費之處分。試問教育局 的處分是否適法?(假設小黃於申請學雜費補助前已經挖到龍銀,本題是否應有所 不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c153.h061013122.is.net.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c153.h061013122.is.net.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