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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ranquility (寂寞)》之銘言: : 既然今天的檢討會大家都不能出席 : 那大家關心的又只在錢的部分 是負責人只有回答錢的部份吧! 角色是怎樣安排的呢?劇本是怎樣選出的呢? 誰決定的呢?有沒有公開討論過呢? 參與的同學大多沒有決定自己角色的餘地, 又班上有一大半的同學並沒有參與這次的音樂會, 是不想參與,還是沒有管道參與呢? : 做音樂的錢---去年音樂劇的音樂是跟一位先生合作,報酬約定20,000 : 以現場鋼琴演出的方式. 其他的配樂撥放現成的錄音帶 : 因為用現場鋼琴演奏,所以又僱專業音響,以使收音更好,所以 : 音響花了15,000. 今年本來也想跟這位先生合作,但是如我 : 之前說過的,他對我們的工作一直拖延,而且後來明白向我 : 表示他一個人的能力做不出來,所以我就轉拿去外面的音 : 樂公司製作.他們用樂譜估價結果是40,000元, 因為是用專業的 : 錄音室,有一定的行情,音樂的份量又是去年的好幾倍,歌曲 : 難度也比去年高,又是做成一張CD就可以直接撥放,不用再 : 請15,000的音響,我覺得很合理,就花這些錢做我覺得最重要 : 的音樂. 不管這樣子的支出合不合理,四萬元並不是小數目, 在支出這樣大筆的金額之前,有沒有經過公開討論過呢? 很多同學被告知音樂製作花了四萬元的時候, 都是大吃一驚。估且不論『鼓掌』通過的正當性與權力有多少, 這樣子的支出並不能以『我覺得』來加以正當化, 即使是負責人,權力也有極限吧? 所有的支出對於其他的預算都有排擠效應, 某一項支出的過於龐大都會影響其他預算的安排, 這次音樂會其他節目並沒有獲得多少的預算比例, 或多或少都與音樂製作成本的過於龐大有關吧? 也因此,對於這樣子的支出更應該經過公開討論, 讓參與音樂會的人,都有為自己節目爭取經費的機會, 這樣子的處置,似乎比較合理。 如果這項支出並沒有經過公開討論, 那它的正當性或許就有令人質疑的地方了, 在同學們『鼓掌』通過的時候, 所授與的權限,有沒有包括一切的預算支出, 通通任憑負責人自由花用呢? 如果沒有,那這筆錢的花費,似乎又有重新評估的餘地了。 -- 小飛,跟咱們305班的同學去敲杆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s44.law.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