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873021XX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flyingmoon (月.希望.世界)》之銘言: : ※ 引述《dynasty (獨孤求勝)》之銘言: : 那麼這就得回歸到民主的本身啦 基本上,政府是必要之惡 惡的東西你只能要求限定它在某一範圍內為惡,而別想它會從善 從這一點出發,政治並不是什麼難理解的事 就清全的論點來說,民主過程(選舉)的目的在於選出具有代表性的人 我想要問的是,這位當選人到底代表了多少人?三萬票=三萬人? 所有人?多數人?少數人?一個界定如此不清楚的概念卻在民主理論中位要角 不是很可笑嗎? 再論委託一端.誰委託某人了?選票上簽了名嗎?這能算是具有效力的委託嗎? 我們可以從這些界定模糊不清,可以以諸多角度反駁的概念中獲知 民主基本上仍然在實驗期 民主理論(或擴大到所有政治學理論)嚴格說都仍然 是假設,是準定律,是偽理論 再論議題問題,冠志同樣提出了有力的看法,認為可能因小失大 不錯的,但是除了這個因素以外,絕大多數的基層選民別說是議題了 他們是看心情投票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每次民調總是"未表態"的人占大多數 一方面是真的還沒決定或不想告訴你,但更多一方面是"我根本沒有意識到你問我 的問題"(石之瑜老師語) 無論如何,投票選舉是個奇爛無比的方式,任何對於制度的修改,都只能治標不治本 最後都只能是一個政黨輪替輪姦人民的結果(說話難聽,不過事實總是帶點血腥味才像嘛) 柏拉圖的劇國暴民政治,不正是對現在所謂"歷史終結"的民主制度的預言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0.85.22.79 ※ 編輯: ciaboy 來自: 210.85.22.79 (11/05 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