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Journalist 看板]
作者: LucLee (居酒屋裡的小神龕) 看板: Journalist
標題: Re: 沙龍巴士:孫志硯【台灣立委的語言智慧】
時間: Thu Dec 13 03:27:23 2001
※ 引述《dynasty (再甩劍手就廢啦!)》之銘言:
: 不好意思,我是路人。看過各位精彩的對話後不禁令人
: 嘆為觀止,由衷佩服。只是諸位在提到「妓女」一詞時都會
: 以「污名化」加以詮釋,是否代表各位贊同將賣淫,或是性
: 工作除罪化呢?如果「妓女」不應該是一種污辱性的詞語,
: 就代表其應該就像一般社經地位較低(說不定較高?)的職
: 業一樣具有道德正當性囉?我記得女性主義內部本身對此也
: 有一番論戰,小小疑問,煩請解惑,謝謝。
先就本篇短短的回答一下:
基本上個人將妓女污名化與否
以及個人認為社會上是否有污名化妓女的普遍性
實則是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
觀諸版上幾篇討論
論者普遍傾向承認社會上有污名化妓女的現象
而在個人層次上 姑不論真正想法
則也多是不污名化妓女的宣稱
這種現象或許並不反映污名化的動作政治不正確
而毋寧是要區隔大眾與自身的立場
那麼,我們想像中的大眾到底在哪裡呢?
又,我們想像中的大眾是不是都抱持著污名化妓女的宣稱?
如果不是,那麼記者下標時隱含的價值究竟是誰的價值?
我想這是我們討論中爭議的一個點
回到你所提到的女性主義性別論述
我想到一個相關的 即性解放與性自主的爭辯
它們反映了兩種不全然對立的人文主義價值(圍繞在解放策略的問題上)
就性產業來說
台灣七八十年代流行的那一派是把少女從火坑中解救出來
九零年代之後採取比較基進的策略
把女性推上與男性絕對平等的位置
口號以何春蕤老師的不要性騷擾只要性高潮最為響亮
實際做法上則是支持公娼的工作權
前者常被批評的地方在於婦團專擅決定了一個必然是受害婦女的形象
但實際上從娼婦女卻也是異質的
後者則被認為時機未到
貿然要求性工作權對現階段婦運的發展不利
具體可以表現在何的口號常被截半使用(只被突顯性高潮的那一面)
不過不論是承認其工作權與否
仍然脫離不了一個污名的問題
這也就是板上在討論的一個點:
這個語言過程如何被進行?
有人認為它是一個比擬的說法 即妓女只被用來做喻
有人則強調它的污名化與否決定了林是不是在「罵/羞辱」陳
這種種對語言過程的討論實際又涉及了真相的再現(即報導處理方式)問題
因此我們又不能不把記者在其間的角色也加進來討論
另外,這個事件到底是政治的還是性別的
性別的問題在其間是如何被呈現、被討論
(或只是如我所說 作為一種副作用被利用)
以上這些便形成了我們討論的脈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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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這就夠了,希望在你眼中我值得你們為我壯烈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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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ynasty 來自: 140.112.214.27 (12/13 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