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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配分、作答方式、成績計算及命題範圍 : 一、考試科目:智力測驗、共同科目(憲法與立國精神、國文、英文、計算機概論)。 二、配分:共同科目每科配分一○○分,每科考試題數均為四十題(每題二.五分)總   分共計四○○分。 三、測驗試題採用選擇題,每題有四個選項,考試為單一選擇題,每題只有一個答案,   請依題意選出最正確或最適當的答案。 四、得分計算:(每題應得分數 X 答對題數)-(每題應得分數之半 X 答錯題數)   =實得分數。 五、共同科目命題範圍:   (一)國文:應用文、中國文學史、古今文選、孫子兵法。   (二)英文:單字、文法、閱讀測驗。   (三)計算機概論:電腦基本概論、電腦網路暨資訊安全概論及資訊最新發展趨勢。   (四)憲法與立國精神:中華民國憲法(含本文、增修條文、有關釋憲部分)、立國精神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國防報告書。 錄取標準依考生選填志願及考試(專長類別)績序,採電腦閱卷評分,其中有一科為    零分者,總成績雖達錄取標準,亦不予錄取。  二、智力測驗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合格標準:90分/III)。  三、報考特種官科(專長類別)人員,若持有與報考專長類別相符之國家檢定專業乙級( 含)    以上及高、普考以上證照者,其共同科目達二四○分以上,即予優先錄取(由考選部    及行政院勞委會主辦,於報名截止日期前獲取之證照者為準)。分數相同者,以證照    等級區分,證照等級較高者,優先錄取。證照等級相同,依「共同科目」之「憲法與    立國精神」、「國文」、「英文」、「計算機概論」學科次序之分數較高者錄取。 四、未具備證照錄取最低分數相同人員,依「共同科目」之「憲法與立國精神」、「國文   、「英文」、「計算機概論」學科之次序,分數較高者錄取。 五、前述具證照優先錄取之規定,不適用於報考一般官科者。 六、報考一般官科(憲兵、步兵、政戰),依成績及官科優先順序,配合各軍種特定條件   與員額,辦理錄取。 七、錄取官科既經公布後,除因成績核對需修正外,均不得更改。 八、參加考選錄為預備軍官預備士官資格人員,如當年未能畢業入營,取銷錄取資格。 ~~~~~~~~~~~~~~~~~~~~~~~~~~~~~~~~ 九、各專長類別(官科)錄取標準及考生成績單(含錄取通知、入營梯次),於民國九十   一年四月上旬前函送各校及上網公告,並同時發布新聞。 P.S 91起預官取消了同一學程只能報考一次規定 ! 也就是說 每年預官考試你想考就可以考 不管之前有沒有考過.... 去年沒考上在緩徵中的 明年一樣可以報考 報名請恰原畢業學校之軍訓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4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