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上面那篇的整理
按規定凡參加畢業典禮之應屆畢業生,應一律穿著學位禮服。有關禮服之借用辦法如下:
(2)法律學院、社科院(政治系、經濟系)畢業生在社科院事務組辦理;23519641숊636鍾和玲小姐。
(1)個別借用:5月27日至6月8日止,先至出納組(校總區行政大樓前棟一樓)或社
科、醫學院事務組、進修推廣部總務組繳交禮服維護費(學士服100元,碩士服15
0元,博士服200元),再持繳款收據及畢業生本人學生證至借用地點,由經辦人긊對相符後填寫借據及領取禮服。
(2)以班為單位統一借用:班代或代借人先於4月10日至12止至借用地點領取「借
用學位服名冊及借據」提出申請,俟5月22日至24日止再至前述地點繳交禮服維씊費及領取禮服(不需攜帶學生證)。
歸還期間:6月8日至6月21日止於上班時間至原借用地點歸還,歸還後即退還原
借據,並加蓋「已還」戳章,該借據須妥為保存,以憑辦理離校手續及領取畢業
證書。
看班上是要統一借用
還是個人自己登記....春假回來再詢問大家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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