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nger (心動感覺就是這樣 :))》之銘言:
: 另一個想法
: 那些乘客在這事件必死無疑
: 為避免造成更大災害 擊落飛機是合理的 (或許不合情吧)
對了 今天忽然想到
小棠其實你有一個盲點沒有看到
就是你怎麼知道你想要擊落的飛機一定會採取自殺式攻擊呢??
如果之前已經有兩三架飛機採取自殺式攻擊也就算了
那假如不是這樣呢??
由此推斷 雙子星大廈有一棟是必倒無疑
或者 美軍在發現該飛機要自殺式攻擊後
在曼哈頓上空將之擊落 然後一樣也死很多人
頂多是資本主義的象徵雙子星大廈不會倒而已
回到你的想法討論之
假設之前已經有100架飛機進行自殺式攻擊好了
或是假設FBI握有證據顯示該飛機要自殺式攻擊
誰來保證該飛機真的會自殺式攻擊呢??
是美國總統 美國人民投票 還是FBI扛把子
FBI有可能掌握百分之百的證據嗎??
就算有 我們把自己想像就坐在飛機裡面
有多少人願意"男兒死爾 不可為不義屈"呢??
假設裡面只有一個人不想死
並且透過電話要求美國政府援救而不要擊落
那到底要如何選擇呢??
關於這部分的問題 其實已經超過我所知的範圍了
其實就是兩種價值觀的抉擇
第一 犧牲少部分的人權保障大多數人的人權
第二 人權是不可用數目衡量的的 human right is just human right
管你飛機上有多少人 只要有人政府就要保障他的生存權
不可能以犧牲少數人權當藉口 因為這與殺人無異
美國憲法是非常保障人權的
不是有句話說"寧願放走一百個壞人 也不願錯殺一個好人"
是否意味著不能採取擊落的手段呢??
這真的已經超越我的能力了
就交給布希來做決定吧
所以 結論是
寧願死也不要當美國總統 因為美國總統總是在間接殺人
by the way
我這學期有修法律系的"美國憲法專題"
我想討論人權問題的機會應該會蠻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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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85.2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