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lurry (我喪失社交能力了)》之銘言:
: ※ 引述《tanger (轉變太快很難承受)》之銘言:
: : 你要不要考慮把唸台大法律的同學都殺了?!....
: 更正說法
: 我討厭玩弄法律制裁別人的傢伙
補充 憲法與法律是用來保護人權的
不過學法律的人從來只有想到用法律來制裁別人
保護自身的人權 卻棄他人之人權於不顧
然後再來高唱"其實法律只有保護懂法律的人"
我就是討厭這點
尤其 看了木村拓栽演的hero之後
我對操縱法律來制裁人類的相關行業
包括檢察官 警察 法官 律師等
更是討厭的不得了
那些執法者 只為了一點點自我保身的想法
就可以間接殺人
雖然台大法律系是第一志願
可是我很看不起那些學法律卻不懂得如何用法律的傢伙
像"我們"政治系學憲法真的是"最高(日語用法)"了
保障人權是我們政治系的使命
也是身為憲法大師胡佛教授的弟子的責任
相信很多念政治的會去學法律
請謹記一點
要保障自己與別人的人權
不是光用靠法律制裁就行了
否則 就不會有計程車司機自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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