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lurry (我喪失社交能力了)》之銘言:
: 我對操縱法律來制裁人類的相關行業
: 包括檢察官 警察 法官 律師等
: 更是討厭的不得了
: 那些執法者 只為了一點點自我保身的想法
: 就可以間接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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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是一字不漏的抄下來.. :p
: 雖然台大法律系是第一志願
: 可是我很看不起那些學法律卻不懂得如何用法律的傢伙
我贊成
很多人只是因為他是第一志願
只是因為律師法官看起來好像很專業很風光
所以就拼命擠破頭
一點意義都沒有
只像是一群盲從的傢伙
其實沒有證照之類的東西
法律系的能幹麻
每年畢業的法律系學生
再加上之前沒考上的人
一大群人都再為了一張證明拼死拼活
偏偏後面還是有一堆人要往裡跳
何必呢 ??
依我看念法律的人都應該有第二專長
不然光從法律上來解釋法律看法律
這世界永遠都不會有所謂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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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有些人不管多麼如常 像空氣一樣在你的四周
你以為每天早晨睜開眼睛就可以看見
可當他走了 比一場春雪化得還乾淨 一絲痕跡不留
你就真的.... 除了在夢裡再也見不到了
-------<<人間四月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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