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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drogyne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看板: B90A012XX
標題: Re: [公告] 共筆?是誰的共筆!
時間: Thu Feb 27 00:33:40 2003
※ 引述《smallgoose (所有的問題都是程度問題)》之銘言:
: 不過,既然思考可以從他處培養,就多去修一些外系能培養思考的課即可,
: 何必硬要強逼法律系課程從技術訓練課「蛻變」成訓練獨立思考能力的課程呢?
: 就像醫學系那些教授們希望學生有些人文氣息,
你的說法裡面隱藏著一種過度簡化的世界觀。這種看法認為,學習思考跟
學習技術,是可以分開的,是兩件事情。
我可以很坦白地講,很多表面上看起來可以培養思考的課程,事實上並不
那麼令人滿意。課名的譁眾取寵比內容的周延紮實來得重要。多年前著名的寶
石學概論不知道培養出了幾個寶石鑑定專家。西洋音樂欣賞也不曉得讓多少人
多懂了一點音樂。至於某教師歷久不衰的西洋哲學史,宗教與人生,最好是這
些東西啟迪了很多人生、宗教跟哲學史的關懷。
很多東西會藏在一般人看不見的地方。就好像監獄學並不是在教人怎麼把
人渣關到監獄裡去,法律史也不是要告訴人什麼時候有那些法律這麼簡單而已
。這些東西在那邊會訓練人的思考,是看學的人放多少心下去的。不曉得有多
少人人生道理學到最多的地方,是債總跟債各。這恐怕是看課名始料未及的事
情。或許我還應該加上租稅法總論各論。
亞理斯多德說的技術家並不是只會照著手冊一步一步做一些毫不需要花心
思的事情的人。毫不需要花心思的那種事情,不是技術家的技術,而是奴隸的
勞動。技術家只不過不能算是最聰明的,但是比起奴隸總是略勝一籌。今天就
算是要訓練法律的技術家,或者醫學的技術家,也不可能透過訓練奴隸的方式
來達成。
社會學丁聽起來或許很好笑,不過我唸社會學的緣起就是在一個當時仍然
很混的教師所開的社會學丙裡頭。比起丁好不到那裡去。這就好像念法律系四
年或四年以上,最有幫助的課可能是法學緒論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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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馬喬即使被三振了,
也是很好看的。
--Ted Willia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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