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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法官、檢察官們; 你們好,我是生科的同學,在此厚臉皮的請各位幫幫忙!! 拜託,拜託。 幫我以法律之眼 看看事件要怎樣發展 ((是否要經過法律途徑訴求對方))。謝謝 ============================================================================== 發生地;印尼,泗水 (((以台灣法律條規來看整件事情就好))) 簡訴原因;水管漏水 事件整個情形; 在印尼的家人,住在 “Graha” 公寓裡的其中一層的。水、電費每月必準時繳交。 但是有一天,Graha 的管理原拿著一張收據莫名其妙的找我爸媽說, >>>>>>“這是修水管的費用,請在這週繳交,否則我們會把你們的水和電關掉。” 我的家人嚇了一跳,詢問原因。原來是,我們正樓下的客戶,說水管漏水,所以 “逕自”請了水管工修水管。而費用說明就是要我們繳,因為他們說, >>>>>>“水是從樓上流下的,所以是你們要賠。” ============================================================================== 但我們家人想問的是, +其一; “水管破裂 不是公寓本身的建築者有問題嗎,所以此費用該是 “公寓的老板付錢的嗎???” 若是我們對,那請看其二 + 其三; +其二;有某好人,簡單的寫一封充滿法律言詞的國文(最好英文,這樣我就不用翻譯了) \ 信給我嗎?? +其三;若各位太忙,那在信中不知道要加入什麼法律名詞 最後,這不是作業、報告、或問倦,是真的事件。禮拜一就是她們要我爸媽繳錢的一天。 感謝,小女子姓 楊 在此誠懇的敬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93.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