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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在很鬱卒!」昨天被警方逮捕的殺人嫌犯初秋華   今晨接受松山分局正式筆錄前,向記者吐露了他現在的心情,   他說,「我不後悔殺了人,只是不甘被警方捉到,我寧願一槍了結自己」。   這段話顯示在 4小時內涉嫌 連殺二人 的初秋華到案後,絲毫沒有悔意。        初秋華昨晚到案後,今天上午心情已漸趨平靜,但一提到他所說的ꄊ   「司法不公」,初秋華仍激動落淚表示,「我現在最大的遺憾,   就是還得接受這個不公義的司法審判」。        當記者問他,一時衝動犯下兩件命案,現在心情如何時,   初秋華的回答竟是,「誰說是衝動,當時我心情平靜得很,   他們對不起我,就該遭到這個結果。」     初秋華並以「玩槍的人」自居。力霸房屋經理黃良康命案中,   外界以為初秋華是槍枝卡彈,無法射擊,才以利刃行兇,但他對此說法   相當不以為然。初秋華甚至反問警方,「你們也是用槍的人,   內行人都知道,真正玩槍的人不會發生卡彈」。初秋華說,   是因為黃良康上前奪槍,他來不及擊發,才會亂刀砍死黃。     與一般殺人犯不同的是,初秋華犯案後,並未毀棄兇刀、血衣,   他說,「血衣洗洗還能穿,幹嘛丟掉」。對於那把兇刀,   他更是自豪的說「這可是美國陸軍百年紀念刀。」     初秋華說,他知道自己可能遭處極刑,「但我心坦蕩蕩,   要怎麼辦就辦吧」。初秋華想把皮夾內的電話卡,送給被他連累的   獸醫陳俊傑,警方說,你可以留著在法院內用啊,但初卻說:   「打給誰啊,打給阿彌陀佛啊?」       (以上內容來自奇摩新聞)     初秋華所犯的兩起兇案原委和經過如下:   第一起,他將自己的房屋出售以後,卻不肯搬出   在房屋頂樓僭建的小屋子.買主和他談不攏,   便找房屋仲介人黃良康和他理論.沒料到,   他們兩人一言不合吵起來,初秋華就行兇殺人了。     之後,他還趕到另一個地方殺害軍校時的   同學林斯農.原因是他兩年前向林斯農購買   一把制式槍,付了款,對方卻交給他一把較遜的   手槍.大概是因為他在殺黃良康時,那把手槍   卡彈了(後來他是用軍刀行兇的),令他有 強烈的受騙感,才忿而去找林斯農算帳.     還有甚者,初秋華坦承,他犯了兩起兇案以後,   一直在追殺他的親妹妹,以雪「心頭之恨」.原因更是荒謬:   他有一個弟弟去世以後,留下了一份房產.他要求妹妹   放棄繼承權,卻被拒絕了.結果,他就因此萌生殺機了.     以上便是初秋華的犯案動機和經過,也透露出了   他的「正義觀」.這是一種典型的自私自利的「正義觀」,   即,凡是不符合自己利益的事情,便是「邪惡」的.   在這種「正義觀」之下,任何自己所做的事情就都是   「正義」的了.     這樣的「正義觀」其實是極端個人主義自我蒙蔽的結果.   一方面,有勇氣去堅持個人的利益,卻又要將自己的行為合理化  (所謂合理化就是讓它成為大家所能接受的)--哪怕它得不到別人的認同.   這種思維模式和賓拉丹的恐怖思維模式是如出一轍的.     另外,這兩人還有一個雷同之處,就是他們申張「正義」的手段,   都是殺.不管別人對自己的妨害有多大,反正就是用「殺」來解決問題.   假如這種決解問題的方法成為社會主流的話,那麼全人類很快就會絕種了.     這種思維模式和行為模式顯然是法律的制裁所無法改變的.   道德的教育也許會產生作用--在那種人的思維模式定型之前,   就進行道德思想教育的話,也許就可以避免這些災難了.           -- 就算我只是一隻小小的蝴蝶,  我仍要奮力拍動我的翅膀,  掀起那股席捲全球的浪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