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刑事法研究中心
刑事法裁判研討會(六)
一、報告題目:
法律保留原則與證據使用禁止
—以最高法院關於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施行前之數則判決為例—
二、報告人:楊雲驊 教授
三、時間:民國93年4月6日 星期二
下午3:00~5:00
四、地點:台灣大學法律學院
行政大樓二樓 第一會議室
歡迎本校師生及校外人士參與,欲參加者請註明「報名刑事法裁判研討會(六)」
並留下您的 1.姓名、2.單位、3.聯絡方式,於4月3日前E-mail至
ntucriminallaw@msg.pchome.com.tw,以便統計人數,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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