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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88A011XX 看板] 作者: LawOffice (法律系辦公室) 看板: B88A011XX 標題: [公告] 學分費繳費單 時間: Tue Nov 9 10:05:03 2004 法律系公告 1、本學期學分費繳費單已送至法律系辦公室,請學士班延畢生、 選修需繳學分費課程(教育學分、語言實習、生計中心實驗課程) 之學士班及碩博士班同學,盡快至系辦公室領取繳費單並依限繳費。 2、繳費期限:11月10日至12月3日。 3、繳費地點: 12月3日以前於全省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或郵局各地分行、支局櫃臺繳費。 亦可採用ATM、網際網路、匯款、電話語音、中信銀信用卡(非學生卡)等方式繳納。 12月6日起則限於中國信託銀行公館分行繳納(羅斯福路台電大樓正對面), 其他方式停用。 4、學分費未繳清者,次學期不得註冊或暫不發予學位證書。 5、同學自11月15日起得上網查詢93學年第1學期學分費明細及列印繳費單, 網址:http://mis.cc.ntu.edu.tw/reg/ 或 至計中info網頁/for學生/學雜費繳費明細查詢。 若有遺漏者,經查明後另行通知補繳。 6、學分費欠費催繳通知:學分費繳費期限過後,尚未繳清者, 出納組將透過學校計資中心給予之EMAIL帳號,通知欠費同學。 請同學於12月6日以後,開啟信箱查看 或至 http://mis.cc.ntu.edu.tw/reg/ 網址處查詢繳費狀況。 法律系辦公室 93.11.0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0.9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