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us (La Jolla)
看板B89205XXX
標題Re: [轉錄][情報] 推甄
時間Sat Oct 4 22:48:47 2003
※ 引述《flagdoggie (我們愛這個錯)》之銘言:
: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 ㄟ...智慧財產權不是這樣子用的
: : 就像我們這樣聊天所發表的文章,並且是不符合智慧財產權法
: : 並不是我發表一篇「幹!」的文章,全世界的人都不准再用這個字
: ....................................
: 你....你無腦嗎....
: 這不是我寫的啊
: 你去跟莊臣建議吧
??
恐怕您誤會我的意思了
我只是想說,我一開始轉的那篇文章,並無著作權可言...
所以,也不應該構成侵犯智慧財產權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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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27.100
→ flagdoggie:不是耶.... :P 認知問題 離題了 推 140.109.224.35 10/04
→ claus:耶...我也不知道了>< 推140.109.227.100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