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89205XXX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flagdoggie (我們愛這個錯)》之銘言: :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 ㄟ...智慧財產權不是這樣子用的 : : 就像我們這樣聊天所發表的文章,並且是不符合智慧財產權法 : : 並不是我發表一篇「幹!」的文章,全世界的人都不准再用這個字 : .................................... : 你....你無腦嗎.... : 這不是我寫的啊 : 你去跟莊臣建議吧 ?? 恐怕您誤會我的意思了 我只是想說,我一開始轉的那篇文章,並無著作權可言... 所以,也不應該構成侵犯智慧財產權是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27.100
flagdoggie:不是耶.... :P 認知問題 離題了 推 140.109.224.35 10/04
claus:耶...我也不知道了>< 推140.109.227.100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