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有被亂開單的人ㄚ
一定要趕快去申訴~~~
我們今天問了
在申訴其間 罰款是不會加倍的
要等到申訴結果出來以後 如果申訴失敗了才會繼續算錢
"交通裁決所"就在水源市場樓上(7樓)
不過大家要看一下
紅單上"應到案處"是台北市XXX的才是去那邊喔!
不過填申訴單挺煩人的
還要有證據...
我請喜姆幫我照的那張禁停標誌ㄉ相片
不知道能不能用
不過我跟小強都是用那個去申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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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見的心痛.........
多變的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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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6.110.228
※ 編輯: berryyin 來自: 61.216.110.228 (05/10 20:19)
※ 編輯: berryyin 來自: 61.216.110.228 (05/1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