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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的一學分 應該是用選修來替代 引述慕恩之前的說明如下: 作者 muenexp (muen) 看板 B90303XXX 標題 Re: 我有點不懂 時間 Wed Sep 17 20:28:53 2003 ─────────────────────────────────────── 民概商事法在我們入學的時候,都是上下學期各2學分,全年4學分的課, 但在我們升大二的時候改成一學期三學分的課, 變成說,我們的系定必修78學分少了兩學分(民概跟商事法各少一學分), 系辦規定這兩學分要用系定必選來補,意思就是如果你大一沒修過民概,現在才要修, 系定必選會變成8學分。 另一種狀況,如果有同學大一民概被當掉,或是沒修到上下其中之一, 這樣重修3學分的結果變成民概總共修了5學分(2+3) 比較之前修完上下的4學分,多出來的1學分就算進剛剛提到的22學分之一 最後一種狀況,如果你大一民概上下都過了,那麼你就只少商事法的一學分, 系定必選變成7學分。 應該就是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5.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