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的一學分 應該是用系選修來替代
引述慕恩之前的說明如下:
作者 muenexp (muen) 看板 B90303XXX
標題 Re: 我有點不懂
時間 Wed Sep 17 20:28:53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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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概商事法在我們入學的時候,都是上下學期各2學分,全年4學分的課,
但在我們升大二的時候改成一學期三學分的課,
變成說,我們的系定必修78學分少了兩學分(民概跟商事法各少一學分),
系辦規定這兩學分要用系定必選來補,意思就是如果你大一沒修過民概,現在才要修,
系定必選會變成8學分。
另一種狀況,如果有同學大一民概被當掉,或是沒修到上下其中之一,
這樣重修3學分的結果變成民概總共修了5學分(2+3)
比較之前修完上下的4學分,多出來的1學分就算進剛剛提到的22學分之一
最後一種狀況,如果你大一民概上下都過了,那麼你就只少商事法的一學分,
系定必選變成7學分。
應該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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