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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i (kevin)》之銘言: : 我上學期修A老師的刑事訴訟法上 但下學期因一些原因 想換成B老師開的刑事訴訟法下 : 不知可不可以 而且該怎ㄇ辦阿 謝謝幫忙喔 五、全年的課程,「上」、「下」均需選修同一班次,除與必修課堂衝堂, 不能如期畢業者外,不得任意換班;有前述情形者,並須提書面報告,經兩 位任課教師簽名同意,並請系主任核可,始得換班。 http://www.law.ntu.edu.tw/bulletin/curriculum_note_2003.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55.24 ※ 編輯: maximilian 來自: 61.228.55.24 (02/14 23:24)
foreverstar:但實際上沒那麼麻煩,有時教務處會睜一隻眼 推 61.230.134.114 02/14
foreverstar:閉一隻眼.我物權就這樣偷偷換的. 推 61.230.134.114 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