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為某乙公司所僱用之司機,於民國九十三年九月十一日
駕駛自用小客車在台中縣霧峰鄉中正路超速行駛,致為閃避闖越紅燈
自巷道急駛出來之丙所駕小貨車而駛入對向車道,撞及由丁所騎乘之機車,
致丁受傷送醫後不治死亡,此時被害人丁之父母、配偶應如何依法主張權利,
請求損害賠償?
某甲因生意失敗虧損,為避免債務人乙之扣押,
乃與丙約定將其所有房屋一棟虛偽移轉登記給丙,
詎知丙竟將該屋脫售予不知情丁,並辦妥登記。
(一) 此時當事人間法律關係為何?
(二) 甲能否向丁請求,返還該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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