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去開了第一次的學代特別大會
總共四十人
還好有司法三的林伯樺學長
和法學二的康庭瑜學姊在
不然我還真不知要做些什麼
最後的結果 我分別擔任
法制委員會委員,社團委員會委員 和 選委會委員
大家如果有對學校有任何不滿意之處
都可以向我反應 我會盡可能代為轉達
有人知道學校架設PHS基地台的事嗎?
或是腳踏車將要收取停車管理的牌照稅嗎?
以上都沒有學生代表參與討論 明顯違反學生權利
如果想知道詳情再問我
大家元宵節快樂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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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