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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課堂座位問題,於今日與各班班代討論後,達成下列三點共識: 一、座位是否有人使用,以包包為準,其餘一律視為無人使用。 二、上課鐘響5分鐘後,沒有人坐的座位,即使置有包包,仍可自由入座。 三、如上課人數超過教室所能容納數量,旁聽同學於上課前10分鐘內方可入座。 上述共識,凡法律系所開設之課程自即日起皆適用之,請同學共同配合。 台大法律系學會 NTULAWS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37.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