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leasethink (海格)》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B90A011XX 看板]
: 作者: pleasethink (海格) 看板: B90A011XX
: 標題: [問題] 請問各位一個選課的問題
: 時間: Fri Jul 23 01:23:02 2004
1.原則上有先修科目擋修,例如債法未修過不予修民訴,
亦有上擋下,例如民訴上未修過不予修民訴下。惟前者開
課老師同意修習即例外許可,後者則縱開課老師同意亦不
許之。
2.根據我們對邱老師的了解,就像trooper大大說的,老師
同意你加簽的機會並不高。不過,你還是可以用"恭維"的態
度試試,我想邱老很喜歡人家表達對他的學說有熱誠。
舉我的例子,民審乃大四選修,我大三時找邱老加簽,他一
直想拒絕我,但在我表達想修習該課熱忱以及表達會用功的
意願之下,老師最後仍同意讓我修習。
3.我聽說似乎駱老師明年不開課了?取而代之的可能是許士宦
及沈冠伶?你在查查吧
4.放心吧。很好解決滴~~
: 是這樣子的
: 因為我債總不幸被黃茂榮老師當掉
: 而現在又要升大四了
: 但是大三的民事訴訟法卻一定要先修債總才可以修
: 請問各位
: 我是否可以拿選課單請邱聯恭老師或駱永家老師加簽
: 就不會被擋修了呢?
: 還是說 就算邱老師或駱老師允許我加簽民事訴訟法
: 只要債總一 二 沒修完 就仍然不能修民事訴訟法呢?
: 還請大家指點我
: 我不想被留級延畢 拜託大家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242.160